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本公司”)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“内政股批字19996号”《关于同意设立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》文件批准,由包头钢铁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“集团公司”)、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、包头市鑫垣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、中国第一重型机械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、中国钢铁炉料华北公司等五家股东共同发起组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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