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永江,男,汉族,1957年3月生,山东曹县人,大学文化,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1980年7月参加工作。曾任山东省菏泽市委常委、宣传部长。2018年9月6日,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王永江有期徒刑11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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