澳门小姐为1972年、1985年至1998年在澳门间断举行的八届选美活动,并因此产生毕氏四姊妹“传奇”选美世家。模式与香港小姐类似,但没有初赛;递交参赛表格后由旅游司选出12名参加者,在一个月内接受礼仪、台步等多种训练;总决赛在8月于综艺馆举行,胜出者(冠军)可十万澳门元奖金和赞助商奖品,由旅游司赞助成为澳门亲善大使以代表澳门作宣传,并可代表澳门参加该年之国际华裔小姐竞选与环球小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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